Monday, October 26, 2015

癌症治療-口服標靶+抗荷爾蒙藥物

一名50多歲停經後、荷爾蒙受體陽性的轉移性乳癌患者,由於先前化療時的痛苦歷歷在目,因而拒絕再次化療。後續經由醫師的評估,建議改採口服標靶mTOR合併抗荷爾蒙藥物治療,目前控制穩定,患者還可以回歸職場工作,維持生病前的步調。
台中澄清醫院院長張金堅表示,乳癌患者中有6成5以上屬於荷爾蒙受體陽性,使用抗荷爾蒙藥物治療,但其中有3成的患者,必須面對轉移或是復發的可怕威脅。對於乳癌初期的病患,臨床上會根據治療準則的建議,但針對晚期的病人,則會以病患過去的用藥經驗、藥品的毒性與副作用及無惡化存活期延長的時間作為治療選擇上的考量。
張金堅說明,使用荷爾蒙療法的乳癌患者,在癌細胞產生轉移或復發時,應嘗試調整目前治療的方式。「就像是用荷爾蒙藥物阻止癌細胞走上高速公路,但癌細胞又從省道、縣道發現新的道路,這時候就要用其他的方法來將癌細胞可能行經的路徑都給予攔截。」
張金堅指出,臨床上荷爾蒙受體陽性的乳癌患者,在發生轉移或復發後,可考慮合併口服標靶mTOR抑制劑治療。根據研究顯示,口服標靶藥mTOR抑制劑,與芳香環轉化酶抑制劑合併使用,對停經後、荷爾蒙接受體呈陽性的轉移或復發的乳癌病人,能達到抑制癌細胞生長、腫瘤明顯縮小的療效,且疾病無惡化存活期可從原本的約3.2個月延長至約7.8個月,除了免除化療痛苦外,更能兼顧生活品質。雖然偶有一些口角潰爛或肺炎等副作用,但皆是在可控制的範圍之內。
張金堅強調,自2015年9月份開始,口服標靶mTOR抑制劑已列為健保用藥,符合相關資格的患者,可以提出申請。雖申請條件中具有一些規範,但期待能在順利通過健保補助下,幫助更多的病人有效控制癌細胞生長擴散甚至促使凋亡,提供患者一個有效的治療與兼顧品質的生活。(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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